根据市教委安排,我院2010年7月毕业生个人信息数据核对及信息采集(照相)工作将开始进行。
关于毕业生采相有关安排和要求:
1.照相时间为:2009年11月14日(西区);11月15日(东区)
2.东区照相地点:平乐园100号知新园二层。
3.个人采相要求:学生携二代身份证、采集信息卡及带15元零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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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1月21日